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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它一度隻是個形容詞啊(第1頁)

老王嘩嘩撓頭,

“我琢磨着咱不是沒你技術好嘛,像黃鼠狼這麼丁點大的東西屬實也太難為人了,賊巧,就有隻鹿被驚動了”

李滄:???

鬼知道他是假憨批還是真嘲諷,反正我有一句當講不知麻不麻麥皮。

老王指着用布片蓋起來的血迹和鹿,一臉可惜,

“本來我還尋思着弄隻活的回來可以跟羊養一個圈裡,這弩太猛,有一隻我眼瞅着是擦着腿過去的,根本沒射實誠,結果等我把碎片拽過來,它都已經流血流死了,1分鐘都不到的感覺”

然後他甚至弄了不止一隻

紮心?

呵,分明就是萬箭穿心,都穿成蜂窩煤了。

移栽完辣椒,倆人把鹿吊在蘋果樹下頭,開膛破肚。

老王拎來的斧頭都沒用上,李滄手持一把小刀,分鐘就卸完了一隻。

這是兩隻未成年的小鹿,大概有30斤左右,相對于體型來說并不瘦,可見它們的食物是很充足的。

老王突然來了一句,

“整的好像隻有咱人類缺水似的,難道别的動物靠草根就能獲得充足的水份?這鹿胖的肉裡面都有油花兒了,這河狸嗎??”

碎片海中絕大部分的碎片都是原本處于地下的岩層,曆經一個月上面該沒長草的還是沒長草,少有一部分碎片原本就是處于地面位置的,上面倒是有些堅強的植物,但像進入碎片海時看到的那個長着一棵大樹的碎片依然是個例。

鹿是森林動物,并不是草原動物,主要食物來源于樹,嫩芽嫩葉嫩枝,即使偶有采食青草花果,但說成是添頭一點問題都沒有,短短一個月的時間顯然并不足以讓它們适應全新的食譜。

兩隻小鹿能長這麼肥,活得這麼好這麼健康,隻能說明兩個問題:

1,天敵較少。

2,環境适宜。

首先,這并不能說明碎片海活動的行屍數量就一定少,而是因為行屍還不配做鹿的捕食者。

以鹿的奔跑速度和跳躍能力,但凡是兩條腿走路的玩意在它面前基本全白給,鹿在山區林地等複雜地形中就已經是70kh往上走了

區區行屍,追老王都費勁還想攆鹿?

所以,這裡的天敵較少依然還是指肉食性動物。

至于環境适宜。

首先把食物問題撇開不談,鹿是喜水喜鹽的,愛在水坑裡打泥、舔食鹽地

妥妥的,這附近一定有幹淨的水源。

老王聽到這兒眼睛唰的一下亮了,

“水??”

李滄揉揉眉心,

“醒醒,附近是相對于鹿來說的,和咱沒啥關系。”

鹿的嗅覺聽覺是很發達的,反而是看起來bolgbolg的大眼睛相比前兩者稍顯弱勢,它隔着十幾甚至幾十公裡就能聞到水和食物的味道

看看人家的進化,再想想人類的進化,渾身上下大多數零部件基本隻能用倆字來形容:

湊和!

嗯,有時候甚至連湊和都懶得湊和。

“要是咱也有這鼻子就好了,幾十公裡全是各種碎片遮蔽物的半徑啊”

老王稍微一尋思,絕望了。

且不提該死的脫軌制裁,光靠兩座不快不慢的島想在半徑幾十公裡範圍的碎片海搜索可能存在的水源就離大譜,付出和收入不成比例。

他洩氣的嘟哝,

“保不齊也和咱一樣喝積聚的雨水呢,都碎成這個鳥樣了,根本不可能還有活水。”

李滄振奮道,

“你說什麼?”

老王以為他沒聽清,

“我說都碎成這個鳥樣了,根本不可能還有活水。”

李滄把刀換到左手,空出右手超用力的拍了拍老王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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