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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頁(第1頁)

景春晝皺眉,“怎麼會?”“你來看我的。”他握住了秋禾的手,下一秒,兩人就出現在了另外的空間之中。秋禾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這個房間她曾經見過,就是景春晝自己的房間,可是如今這房間卻與她見的有所不同。之前是簡潔明了的擺設,看似東西齊全卻毫無人氣。而寄體裡面的這個空間卻不同。衣櫃上是一副蠟筆畫出的畫,四個火柴人外加一條狗,線條十分幼稚卻又童稚的可愛。可以看出這畫的是景春晝一家,而畫手本人說:“這是我小學的時候畫的,當時我覺得我可厲害了。”景春晝笑了笑,“我當時還以為未來我能當個美術家呢,然後上到初中的時候,我自個把它擦了。”秋禾蹲下身,摸着衣櫃上蠟筆的線條,嘴角上翹,“很可愛呀,二蛋兄。”衣櫃旁邊,還放着一個偌大的藍色的叮當貓,有秋禾胸口這麼高。“我能摸摸它嗎?”秋禾希翼地看着景春晝問道。景春晝一屁股坐在鋪着小飛機條紋床單的床上,倚着床頭,無所謂地說:“沒問題,你随意摸。”秋禾一把就抱住了叮當貓,腦袋還在它懷裡蹭了蹭,“真軟!”景春晝眼裡露出一絲懷念,“這個東西是我央着我爸買給我的,一開始我爸覺得這東西太沒男子漢氣概了。”景春晝枕着手,說道:“那個時候我才上小學,我爸我媽連天黑夜的加班,晚上也不回來,景旦旦去上寄宿學校了,就我一個人在家,還好有它陪着我。”“可惜後來被我老媽扔了,她嫌這玩意占地方,而且我一個大男人抱什麼玩偶……”秋禾笑了笑,“喜歡就抱,有什麼大不了的,沒說男孩子不能喜歡玩偶呀!”景春晝看着她眉眼帶笑,心中落下的那一層灰仿佛被人輕輕地吹去。“我小時候最愛折騰機器人,還愛拆電視機,拆鬧鐘,我家裡能拆的都讓我拆了。”“我弟還會讓我陪他一起玩芭比娃娃呢!”秋禾直接把自己老弟的黑曆史賣了。“那個時候,我媽還讓我不要老拐着我弟玩過家家,明明是他拐着我玩的。”景春晝也和他說他小時候喜歡玩什麼。說完了房間裡的,景春晝帶着秋禾走到了客廳裡,他一樣一樣的指着,給秋禾說這些家具的前世今生。秋禾笑眯了眼睛,也說了不少自己家裡面的事情。家的形象,似乎被漸漸勾勒出來。最後,來到了飯桌旁,上面擺滿了色香味俱全的菜,還有五碗白米飯。秋禾還打趣道:“難不成你家傻蛋也和我家阿福一樣可以上桌吃飯?”景春晝笑了笑,黝黑的眼睛看着秋禾,專注而深情,“那不是留給傻蛋的。”“那是留給你的。”作者有話要說:我想重寫種樹,因為這樣寫時間線太混亂了,我在糾結怎麼重寫……是從原梧桐小時候開始,從人到仙到神,還是寄體内自從離開家的第一天,秋禾回望曾經那扇門的時候,她就有預感從此之後,她将要開始颠沛流離的生活。父母親人俱全,可是走出家門的那一刻,她就明白這個家将不再是她的全部,外面還有更廣闊的天空等待着她去拼搏。就算如此,她的内心依舊安定,因為她知道這個世界上總有那麼一個角落,會有人替她撐起那一方天地,她在裡面撒嬌打滾耍無賴,總會有人包容她。可就在一年後,這個小天地兀然破碎,秋禾看着年幼的弟弟,不得不咬咬牙,自己替他撐起了一方天地。痛苦是必然的,所有事情必須她來面對,不會有人替她遮風擋雨,相反,她必須得顧忌這自己身後這個小的,這反倒給了她一種繼續活下去的力量。自己家的那個小孩也慢慢長大了,就像他的名字一樣,秋樹長成了一棵足以為人遮風擋雨的樹,隻不過這個遮風擋雨的對象并非是秋禾,他工作的第一天,穿着制服回家,那得瑟的小樣子秋禾還記得。就像很多年前,秋禾比秋樹早兩年帶上了紅領巾,總喜歡在他面前得瑟一樣。秋樹在外面是大樹,回到家裡面還是那個小破孩,總是給秋禾惹禍添麻煩,還會和家裡面的阿福吵架,一人一貓也不知道吵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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