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勺晃着腿:“因為他是個小可憐兒啊。雖然他打架比我厲害,可傷害過他的人比傷害過我的人多了成百上千倍。”
桐牧跑回來,湊在她的膝蓋前,鹿似的眼睛望着她:“那你可得好好疼他。我也有喜歡的女孩兒,我也會好好心疼她。”
“好啊。”嬰勺笑眯眯地道,“我也疼疼你,你這麼可愛,做我的弟弟好不好?”
桐牧道:“你下次來幫我帶朵洛檀洲的花草,我要把它送給我喜歡的女孩兒。洛檀洲是六界最尊貴的地方,我們出不去,這肯定會是最好的禮物。你帶來了,我就做你的弟弟。”
“小鬼還挺機靈。”嬰勺站起來,“那就一言為定,三個月後,你就在這裡等我。”
然而,三個月後,桐牧沒有如約等她。
嬰勺帶着一束洛檀洲當季開得最好的紫藤蘿來到劍澤,尋遍了聲鬼聚落之處,在一個狹小的洞穴裡找到了奄奄一息的桐牧。
他引以為傲的鹿角被割掉了,渾身上下都是傷,傷口猙獰駭人。他無法化作人形,眼睛隻能睜開一條縫,看見嬰勺攜着那一抹紫色跑來,他的眼角不住地向下淌淚。
他的身邊趴着他的父母,還有他喜歡的那個女孩。
嬰勺把紫藤蘿放到了桐牧的手裡,牽着他的前肢,送給了那個哭得直抽氣的聲鬼小姑娘。
“你現在是我的弟弟了。”她在桐牧身邊彎下腰,輕輕地摸着他未受傷的地方,“你聽得見我在想什麼,對不對?”
桐牧虛弱地眨了一下眼睛,仍在流淚。
其實整個洞裡的聲鬼都聽見了她在想什麼。
桐牧的父母化作人形,含淚向她跪下,嬰勺阻止了他們磕頭。
她在他們的居處布下了結界,道:“我去去就回。”
嬰勺花了三天,熄滅了逼向劍澤的最後一片地火。
西南荒的雨也落了下來,雙方交易達成,互不相欠。
露衣王族設宴款待她,嬰勺在席上沒有動筷子。
她一直聽着桌上人天南地北地侃,直到衆人酒足飯飽,紛紛離席,桌上隻剩下幾個爛醉的露衣族人和一群玩鬧的小輩。
那曾經被曦和救過的小王孫拎起脖子上挂着的小鹿角,大聲與身邊同齡人和長輩吹噓自己獲得它們的經過——那隻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聲鬼如何闖進他的後花園。如何踩爛了他新種的喇叭花,他如何叫人将它毒打一番,捆住四肢吊起來,放幹了它渾身的血,割掉了他的鹿角。
“天譴之物竟敢長出鹿角,該讓它們知道自己是什麼東西。”三千歲的小王孫,化作人形時也不過是十幾歲的少年,說話時高高揚起下巴,“你們說,我把它挂在哪裡好?我不想每日戴在脖子上,醜死了。”
于是嬰勺露出了開席以來的第一個笑。
“我來幫你想,好不好?”
小王孫受寵若驚。
嬰勺在衆目睽睽之下牽過他,問道:“你知不知道,我有一個弟弟?年紀比你小一些,也沒有你長得好看。”
小王孫聽見前半句不知所雲,聽見後半句,又開始沾沾自喜。
“你應該認識他。你脖子上的這對鹿角就是他的。”嬰勺看着他,不顧那小王孫臉色驟然煞白,牽着他的手依舊溫柔,“他失去了鹿角,被你放幹了血,快要死了——沒關系,我可以保住他的命,可他的角回不來了。怎麼辦呢?我讓你占一點便宜,隻要你還他一雙耳朵,好不好?”
整個宴席上,竟無人能攔住她動手。
嬰勺割掉了小王孫的耳朵,并且将那兩片無用的東西當場燒成了灰。
露衣族主水,再生之力極強,一雙耳朵不過是養個千把年便能重新長出來的東西。相比之下,桐牧傷勢過重,活不了,她在那孩子死之前取出了他的靈核與魂魄,一路打出了劍澤,快馬加鞭送到洛檀洲。
雪槠樹接納了桐牧,團起一簇枝葉将他圈養,待幾百年後養回意識,嬰勺便可找具身體給他,繼續活着。
她并未同師父講清發生的一切,但曦和默許她在洛檀洲做了這些,然後嬰勺匆匆趕回西南荒。
嬰勺知道自己算是和露衣族撕破了臉,但此事從頭到尾與訛獸一族無關,這責任得她一人擔。雖然或許會有些麻煩,但畢竟這事乃是私仇,且她半點沒做得過分,即便送上二十八天常融殿由衆仙會審,也栽不到她頭上。
然而,她萬萬沒想到,自己居然會得那樣一個罪名。
王姬嬰勺,為洩私憤,擅自攜天譴族類逃出劍澤,陷兩族于水火,違背天道祖訓,桀骜不馴,惡念纏身,責流放思過,百年内不得回歸。
嬰勺沒能回到族中見父王一面,便在山門口被這樣一道判罰攔下。她心中憤怒不已,不敢相信父王居然會不分青紅皂白做出這樣武斷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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