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賺到錢之前,你不能死
李明珠的瘋子媽不知道聽沒聽懂她的道理,瘋了這麼多年,也硬撐着沒死。
李明珠的童年,就在拿棍子威脅自己老母,去早餐店烏漆嘛黑的後院刷碗,在菜市場裡撿些爛葉子,補貼家用,活了下來。
她一條紅領巾用了六年,紅的都洗成白的了,把革命烈士的鮮血洗沒了,終于讀上了初中。
李明珠這六年,穿着男裝,在學校從來沒去過廁所,頭發永遠剃成小平頭,端端正正的坐在教室:裝男人。
她的前半生,除了讓自己不要餓死之外,人生中第二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自己裝成男人。
李明珠的本事再大,口才再好,也忽悠不了派出所的警察。
她身份證被她的瘋子媽改成了男,她不知道她媽當年是怎麼做到的,但是她這時候,決計做不到。
李明珠做不到改變社會,隻能改變自己,好在裝男人不是個複雜的事情,她隻需要好好讀書,不要說話,每天陰寒着臉,沒人願意和她做朋友。
她不需要朋友,她隻需要在這個大家都吃好喝好的社會裡,能吃到一頓飽飯。
這個願望在她初中結束的時候,終于實現了。
李明珠讀到初中結束,成績傲然,名列前茅,直接保送重點高中,學費全免。
她也在這個時候,拓寬了業務,找到了一條新的緻富之路:冒充大學生給人補課。
李明珠在撒謊這方面,很有天賦。
她在學校裡面陰沉着臉,實際上私底下開拓了很多業務:比如幫忙寫作業,幫忙考試作弊,你情我願,拿錢辦事。
李明珠這樣的好學生,老師萬分信任她,絕不相信她會幫人作弊。李明珠就利用這一點,幫所有人作弊。
真是辜負老師的信任。
李明珠于是在持續性辜負,間歇性愧疚中,業務漸漸熟練。
别人放暑假寫一份作業,她放暑假寫二十份作業,非免費,分成上、中、下三個質量,收取一定價錢。
李明珠這時候,練就了一個本領,堪稱人形複印機:那就是三隻圓珠筆綁在一起并排寫。
她做這份不怎麼光彩的工作時,她的瘋子媽就要吵,吵的天翻地覆,吵得她無法安心工作。
李明珠一邊很斯文的像個讀書人,在作業上寫着:孝有三,大尊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意思是孝順的行為可以分成三個等級:最高一等的是言語、行為和内心都能尊敬父母,其次一等是不打罵侮辱父母,對他們好……[1]
一邊拿棍子抽她媽,依舊抽在被子上,嘴上吼,“給老子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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