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二十九歲。再過幾個月,當我爬過三十歲生日的淩晨,如果再有人管我叫&ldo;女孩&rdo;,我可能會想打人。所以,這是我在告别&ldo;女孩&rdo;的前夜,寫給你的一些話。你知道,我最讨厭什麼心靈雞湯,也不認為自己可以當誰的人生導師。我甚至小心翼翼地避免給任何人講道理,因為我是個膽小鬼,害怕别人說我&ldo;你懂什麼!&rdo;,害怕與人争執,甯可把很多東西都藏在心裡。所以我接下來要說的這些話,可能仍然充滿了矛盾和猶豫,就像我自己。有的話也可能過于嚴厲。我從來不敢保證自己百分之百正确,隻敢保證,這下面所有的話,都來自我的内心,來自我這經曆了掙紮、苦痛、快樂、熱情,發過光、流過淚,即将告一段落的青春。首先我要告訴你,我度過了一個糟糕的青春期。基本上,我是一個無趣又暴躁的優等生。整個高中時代,我記憶最深的是兩件事:第一件,夏天的中午學校規定午睡,我偷偷躲在教室裡做數學題,因為怕被發現連風扇都不敢開,炎熱漫無邊際,題目似乎越做越多,我終于在空無一人的教室裡啜泣起來;第二件,我那時負責分發校文學社的報紙,因為有同學趁我走開時拿走了幾張,我就當着全班人的面,把一百多份報紙從講台上扔了下去。這兩件事我都後悔。如果十七歲再來一次,我想我恐怕會甯願做隔壁班上一個叫曾言的女生。她長得很高,很瘦,不算太漂亮,我們每天一吃完晚飯就縮在教室裡做作業,她卻興高采烈地在cao場上和男生打球。作業沒完成當然會被罵,可是,連老師也不會認真罵她,因為她開心。她開開心心地當隊尾,開開心心地跟籃球隊長談戀愛,開開心心地參加了高考,高考完開開心心地把所有的教科書打包賣了廢紙。我相信她現在過得很幸福‐‐事實也的确是如此。或者,我願意做理科班一個叫陳濤的女生。她是我們全年級第一個穿高跟鞋的人。她頭發很黑很長,胸很大,不管在任何場合看見,她總是高高地揚着頭。那時我和很多人一樣,在背後嘲笑過她。&ldo;她為什麼自我感覺那麼好?明明都不好看礙…&rdo;這是那時候的想法。可是,如果現在再遇見她,我一定會覺得她很好看,富有魅力。一個女孩子,隻要打心眼裡相信自己是好看的,隻要每天都興興頭頭地去生活,她就真的有一天會變得好看,真的會讓周圍的人覺得她在發光。你相信是這樣麼?我現在相信。和你說這些,并不是我沒有原則地羨慕别人。而是我,直到自己接近三十歲時才發現,原來青春時代真的對人的一生有那麼大的影響,十六七歲時的行為模式,真的會貫穿人的一生。我永遠會記得,那天我把報紙扔下講台以後,有一個同學給我寫了封信。他說:你不知道,你那樣做傷害了我們,讓我們覺得自己罪大惡極。其實不就是拿了幾張報紙麼?多大點事呢?切~看了他的紙條,我先是不舒服,後來感到慚愧,最後無地自容。不就是幾張報紙嗎,多大點事呢?不就是數學作業沒做完嗎,多大點事呢?不就是考試沒考好嗎,多大點事呢?不就是被老師罵了,不就是被人背後說了幾句壞話,不就是被人甩了嗎‐‐多大點事呢?不要用别人的标準來折磨你自己,也不要用自己的标準去要求全世界。天涯上曾經有個很火的帖子,如果你能回到1997年,你會對當時的自己說什麼?1997年,我上高一。我會對那時的自己說:我希望我像曾言一樣能夠坦然享受快樂,管他數學得幾分!希望我能像陳濤一樣,隻要自己覺得美就好,管他别人怎麼說!有一件事,我真的現在才知道。原來,在二十歲以前,我們最大的任務,不是學好功課,不是考上好大學,不是當一個模範生,當然也不光是談戀愛,而是慢慢形成一個強大、完整的自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想做什麼。如果想當畫家就拿起筆。如果想當美食家,那就省下買内衣的錢,去買好的食材,去好的餐廳吃飯,拼命記住每一道菜。如果想去旅行,就打工,攢錢,學會看地圖。如果想當面點師,那就去烤你的第一隻蛋糕。這不難。中途放棄也沒關系,青春有一個用處不就是試錯麼?但是,當你開始嘗試去做自己,去完成一些你能夠完成的事(哪怕隻是鼓起勇氣試穿一件比基尼),就會慢慢發現,你不會再為成績所苦,為微不足道的傷害所苦,為極品男朋友或者狗血朋友所苦,為别人的閑言碎語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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