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斯想得很好,他父母都是寬和之人,不會因為姜雪梅是妖族就反對這門婚事。
姜雪梅救了他一命此乃大恩,與其私定終身也算是報了恩情,何況兩個人是情投意合才選擇結合的。
誰知淩斯的父親隻是表面同意,他以親自上門提親才算全了禮數為由,把淩斯拖住,說得空一起去提親,私下卻摸清了煙羅族隐世之地的方位,在淩斯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探入其間,馭獸不成就大肆絞殺,以至于煙羅族驚慌失措地逃去了更隐蔽的地方,從此藏匿了行蹤。
姜雪梅一直和淩斯保持着書信往來,那幾個月突然斷了音訊,再收到來信時,姜雪梅隻道淩斯乃禦靈宗之人,與妖族有不共戴天的仇恨,怪自己有眼無珠,真心錯付,從此隻做天涯陌路人。
淩斯當時失魂落魄,再回去尋時煙羅族已經沒了蹤影,但凡水妖有心躲藏,旁人是根本尋不到的,父母也勸,妖族性情怪異,見異思遷忘恩負義也正常,和人族怎麼能相提并論,斷了也好。淩斯也一度覺得自己才是被無辜抛棄,錯付真心之人。
時間倏然而過,淩斯娶妻生子,繼任了禦靈宗宗主之位,他的父親也已經過世,這些陳年往事本不該有人再提起。
可某次淩斯出海尋龍宮,卻見疑似煙羅族人的妖物在危險之地尋靈藥治病,他出手相助,故意得到對方信任,親自護送他回了居住之地。
原想試試能否再尋到姜雪梅的消息,淩斯隐瞞了身份,重入煙羅族村落,卻見族人人丁稀少,熟悉的人早已不見,煙羅族小子引着他去看醫治之人,想他外來者是否有仙法可以續命,這一看才知,病痛纏身的女子,面相和自己有七八分相似。
據煙羅族小子所說,當年村子遭了難,酋長于亂局中身亡,姜雪梅悔恨自己招來滅族之禍,也随之自盡了。
可她懷了孩子而不自知,族人将其剖出用妖法養大,然而半人半妖的血統,年紀越長越顯現弊端,妖血灼燒凡人皮肉,讓她生不如死。
族人念着前任酋長的血脈,想盡辦法為她續命,奈何血脈之因,已是藥石無醫。
淩斯說到此處,難掩悲痛之色,人至中年的他早習慣了何為生死無常,可人的一生總有那麼幾件事是邁不過去的坎,「得不到」是一件,「已失去」也算一件,姜雪梅是他情窦初開的畢生所憾,也是時過境遷遲到太久的悔恨愧疚。
煙羅幾近滅族,姜雪梅含恨自裁,唯有這個奄奄一息的女子,渾身膿血爛傷像是隔着時光在無聲地控訴——淩家滿手沾了多少血腥,這些血債總得有人償還。
這場夢魇,交到了淩斯的手上,他無法無視至親骨肉的痛苦。
“她叫姜甯,是我和雪梅的女兒,我已負了雪梅,更負了煙羅全族。”
淩斯老淚縱橫地呐喊,不是喊給白應遲聽的,這些話他早想喊出來,喊給天上的姜雪梅聽,喊給善良無辜的煙羅族人,也喊給自己的良心。
“哪怕斷送名譽前途,身家性命,都無所謂了,我要救她……我要救自己的女兒!”
作者有話說:
鶴不歸白眼一翻:不聽不聽,狐狸念經。
玉無缺:這賴賴唧唧的師尊我喜歡!
第28章課表
這般聲嘶力竭地哭喊,若不是以再次抛妻棄兒為先,白應遲恐怕已經相信了。
人都說眼見為實耳聽為虛,可用力表達的愧疚和深情,放在淩斯這樣慣于隐忍和内斂的人身上,演繹的意味重了些。
他似乎一邊希望白應遲相信,一邊也在自欺欺人。
白應遲做出動容神色,待對方情緒平複,才又接着問:“你如何尋到的救治之法?”
淩斯收了淚,逐漸平靜下來:“煙羅族人說起深海水妖得一神女,她法力高強,能通神靈,興許救得了姜甯,我便答應去尋她。”
神女不無意外被淩斯找到了,她提起上古水獸天吳,妖身和妖丹有特殊的用途,可置換下姜甯凡人身體,往後她便能徹底成為妖族,平安活下來。
淩斯查閱古籍,又從祖傳秘典上尋到了天吳的記載,想起天極宮曾于六百多年前傳出抓捕天吳的消息,恐怕早就已經處決,然而神女笃定他還活着,如此,淩斯開始暗中調查天吳關押的地方,與神女籌謀親上天極宮,把天吳帶走。
說完事情原委,淩斯将面前疊好的金錾蛇尾鞭和書信往前推:“我向宮主保證,待小女得救,我一定回來俯首認罪,在這之前,我得回去陪着她。”
白應遲下巴揚起:“淩宗主如何斷定我就信你這番話,這中間種種,環環相扣,就像專為你設下的局,難道還要我來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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