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總是會随着時間消逝不見。
就像是這個世界上的每一次死亡都無法追回,記憶往往随着死亡一同泯滅,而一旦與某件事相關的所有人都在各自的人生中劃上一個句号,那麼遺忘就變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沒有人會提前預料到自己過于突然的死亡,連作為傳奇的宋荊也不例外。
而對于幼小的唐千而言,父母的死亡似乎也沒有造成太大的改變,畢竟離開車輛以後,光是被囑咐的離開是非之地就花光了他作為一個孩子所有的精力,甚至沒有時間關注到自己的父母緩慢死亡的過程。
起碼他的生活還維持着體面的水平撿到他的那這叫做“阿華”的小夥,就這麼在同夥的視線下,莫名其妙的把他帶回了家,勉勉強強的告訴所有人,自己是他的哥哥。
甚至多了個新名字,因為唐千脫口而出的名字的第一個字。
“你可把我害慘了,小家夥。”唐桦在返程的車上一邊開車,一邊苦笑道。
當然,唐桦肯定不是這位“阿華”的真名。但他适應良好,或許是因為很有這方面的天賦。然後的三年裡,這個名字就
三歲的唐千對人和事還隻有一個模糊的印象,最多懂得怎麼求援,怎麼可憐巴巴的博取長輩的同情。就算是那個特定的時候,他剛走完屬于自己的“萬裡長征”,人還迷糊着,小腦袋昏昏沉沉,心裡隻有想休息一會兒和下一頓飯吃什麼的概念,連下車都不肯自己蹦跶下去。
小小年紀,态度卻大爺的很,連最擅長的賣乖都無暇理會了。
當然,十一年過去,賣乖仍然是他的絕技。這種出類拔萃的本事幾乎可以說是“被刻進了他的基因裡”,而且随着年齡的增長日新月異,賦予了更成熟的手段和方法。
“沒辦法了。”看着小東西的腦袋瓜終于恢複了清醒,唐桦把從超市裡買的新鮮牛奶給熱了,賄賂讨好似的倒了一杯遞過去,“以後要是有别人來,叫我哥哥。我想想辦法唉,能不能把你早點送出去吧。”
唐千不喜歡喝牛奶,從小就這樣,雖然他不說,但一向很是抵觸。在這時他還是接受了這一杯熱氣騰騰的賄賂,因為他實在太怕之前那種又餓又渴的感覺了。
唐桦确實很難把他送出去,這個突然闖進來的小東西給他造成的不僅僅是程序上麻煩,更是一種負擔,對一個剛剛潛伏進目标組織的卧底的負擔。
唐千的家庭生活在另一個城市,沒有人知道這一家三口什麼時候出的行,而且這個名字甚至在當時沒有被錄入檔案中在那個時候,大多數的情況是等到孩子快要上學的時候,父母才有心去操辦關于身份證明的事項。
而唐楓這個名字的出現更好解釋。沒有人希望自己孩子的真名和一個犯罪組織挂上關系,小孩一旦長大就變了樣,别人基本認不出來,但如果名字不變,那或許會成為一個定時的炸彈。正因如此,到後來無論是宋荊還是真名不詳的唐桦,都把唐楓這個一時興起起的名當做了這個小孩的名字。
就算是在後來宋荊跟宋喬雨留下囑托的時候,她也同時有些害怕,自己這位缺點心眼的兒子會不會反而暴露了唐千的過去,因此用了唐楓的名字作為危機的提示。
唐千是尋常人家的小孩,寄住在叔嬸家裡,普通平常,沒有任何危險。但唐楓是卧底的弟弟,這個名字一旦出現,唐千的身份和過往就有可能暴露在旁人的眼中。
不僅僅是找不到這個孩子的來曆,能不能把他送走也成了唐桦的一塊心病。畢竟同夥都知道了他有一個同住的弟弟,之前作為阿華,他又已經自稱父母雙亡來避免别人進一步的追究。如果這個弟弟突然消失,他該怎麼解釋?
因為生活過于艱難,有一天心血來潮,把這麼大一個弟弟随手送人了?
對于一個有房有車的年輕人來說,這種事比天上莫名其妙掉下來一個便宜弟弟更加扯淡因為後者真的發生了。
總而言之,唐千就這麼留在了唐桦的家中。唐千很好養活畢竟乖巧也需要本錢,不竭盡所能的試圖幹點家務活,或者自己拿好自己的午餐晚餐,根本不敢自稱是一個乖孩子。
唐桦的任務是進行各種貨物的交接,有時候還要在約定的地點和人交換情報。他們有固定的上線提供交流的地址,而這時,一個三四歲的孩子就成了很好的遮掩工具。得知唐桦有個弟弟以後,交接的地點也從咖啡廳酒吧等閑雜人等所在的地方,換成了快餐店甜品店這樣更平易近人的所在。
畢竟,誰又能想得到,一個手忙腳亂帶着弟弟的大小夥子,其實會是一個進行秘密犯罪活動的組織成員呢?
第一次見到高先生,也就是後來故去的韋高馳,正是在一次這樣做掩飾的會面當中。當時的唐千已有四歲,剛過完唐桦給他拟定的生日,其實實際上也确實到了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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