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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頁(第1頁)

上帝作證。其實,我從來都沒有這麼想過。我從不覺得我有何高貴,在我内心裡,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來。而且,隻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個瘋狂的女孩。沒有誰,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瘋狂。瘋狂的頭腦,常常讓我有說不出多詭異的瘋狂想法。這些想法通常都和讓我自己受傷有關。比如,我想一個人走到這座誠城市最雄偉的建築‐‐高達48層的蓮花大廈樓頂,一直爬到高高的電視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後脫掉我的襪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縱身一躍,就這樣糙糙結束生命。我想在紅燈亮起的那一瞬間,穿着一雙紅色高跟鞋‐‐它必須是紅色的才夠帶勁,尖叫着從市中心最繁華的那個十字路口跑過‐‐隻是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聲和那些汽車的尖叫聲相比,哪一個更慘烈。當然,這些想法,隻是存在于我的腦海裡,從未付諸實踐。我還不想死,但這不代表,我不喜歡刺激。對我來說,最刺激的遊戲就是:給自己一刀。簡單的說,就是:自殘。我第一次自殘,是初三畢業之後的那個晚上。我剛洗完澡,穿着吊帶睡裙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于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麼邪,居然把我錯看成他的女人。他一坐上沙發就過來摟我,滿身酒氣地摟着我,親我的脖子。我一把推開他的同時尖聲驚叫,媽媽正端着水果盆從裡屋出來,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條癞皮狗一樣癱在了地上。我隻是跳起來,飛快跑進我自己的屋子裡。我奮力打開我房間的一扇小窗戶,想換口氣。可是沒過一分鐘,我房間的門卻被打開了,走進來的人是我媽。她劈頭蓋臉給了我兩巴掌。我該怎麼描述當時的她呢?雙眼發紅,頭發散亂,還帶着圍裙,瞪着我的表情像在看一個剛剛強暴過她的流氓。她用無比冷漠的聲音對我說:&ldo;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rdo;我什麼也沒說。她轉身走出門的時候,用力帶上了房門。我的臉還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腦一片空白。然後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圓規,我對着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紮了下去。我不知自己軋了多少下,也不覺得疼痛,仿佛是在紮一個軟和的瓶塞,過了許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給一個脹滿了氣的皮球放掉氣似的,說不出的舒服。那一晚,我是帶着一身粘濕的汗水和腫的快要擡不起來的右胳膊醒來的。但是,我受傷的心卻已經完全好了。媽媽在日積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經變成一個敵人,她和于根海站在一起。其實我早該明白的,自從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該指望她一丁點。她是那個死去在她肚子裡的幼小男嬰的媽媽,而不是我的。我唯一該做的,就是拍拍塵土,自己上路。我這樣告訴自己的同時,又有些懷疑‐‐其實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沒有發現于根海對我做了什麼。但是我還是說服不了我自己的偏執。我就是堅定的認為,她是個敵人,她壓根沒有把我當女兒看待。自殘對我而言,是至治愈痛苦的良藥。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後,我用我的水果刀割傷了我的胳膊。我剜得并不算狠,靈巧的避開了血管,所以皮膚上隻是有些血痕。半夜,我在衛生間蹲下,用涼水沖自己凝固的血液,有絲絲疼痛,我全身都在打寒戰,卻覺得暢快無比。我就這樣沖刷幹淨了自己的傷口,把那些細微的刀口都沖成白色,再用厚厚的面紙蓋上,心滿意足的回到我的c黃上,繼續睡覺。半夜,我聽到田丁丁呓語:林枳……别,别傷害自己。我吓得魂飛魄散,待确定她确實是睡着了,我才把頭重重的擱在枕頭上,長長地籲出一口氣。然後我按着自己瘋狂的心跳,傷口抽搐般疼痛起來。可是我的心裡卻又說不出的好過。我好過我終于報複了自己,好過我報複了那個為了愛情不顧一切陪酒賣笑的自己,那個為了愛情可以欺瞞朋友,拿朋友的錢撒謊消災的自己。第二天我穿一件長袖的厚外套去上課,忍着疼痛照常記筆記,沒人發現我的異樣。唯一有所察覺的人是丁力申,我不知道他從何處看到了我的傷口,他隻是趁午休教室沒人之時迅速地塞給我兩包雲南白藥,壓低聲音快速地說:&ldo;每天擦三次,擦之前記得給傷口消毒。&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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