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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大漢比大王好但好得有限啊(第1頁)

這一日的卯時,天漸漸亮了,借着并未散盡的夜色,娼院很熱鬧,幾路人馬,各自開始收拾殘局。

賀忠帶人将五花大綁的田義之流押往城外沉塘,從今往後,這長安城就再也沒有這号人啦。

娼院主家則吩咐童仆們出來擦洗血地,将不該留下的痕迹全部清洗掉。

萬永社那些普通的子弟們,則分别散開,各自找地方歇腳搵食去了。

至于富昌社的“殘兵”則兵分兩路。

社尉鄭樂帶人扛着周武等人的屍體前往長安縣寺報官。

社丞吳文在賀忠“建議”之下,會跟樊千秋去買石棺。

再往後,賀忠、鄭樂和吳文等人還要齊聚長安縣的縣寺,和公孫敬之演一場戲。

等戲演完之後,昨夜和今晨發生的事情就算是塵埃落定了。

人死不能複生,隻能聽活人擺布。

辰時,樊千秋和淳于贅,領着吳文等人就從娼院裡出來了。

此時,中秋剛過,大漢迎來了晝短夜長節令,雖然午間有些暑氣,晨間卻涼飕飕的。

北城郭的幾座城門和各裡的闾門漸次打開,讓分割開的長安城逐漸合成了一個整體。

日出開門,日落落鎖,沒有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進出,這是維持了千百年的規矩。

因為時辰還早,行人客商不多,進出城門的黔首就更少了。

隻有穿着各色卒衣的卒役們,一邊打着哈欠,一邊忙碌着。

門卒們在開門,亭卒們在巡街,更卒們在敲鐘報時,力卒們在灑掃除塵……

所有這些役卒都是從黔首中征調來的,一月隻供給三石三鬥三升的原糧,無俸錢可拿。

和大秦相比,大漢的徭役輕了許多,但對黔首而言仍是一個負擔。

大漢男子年滿十五歲之後,會被府衙登記為正卒,之後一直到五十六歲,都要服徭役。

大漢正卒要服的徭役主要有三種。

一是兵役,共兩年,一年在本郡國為郡國兵,而後考核登記,優者到長安為衛士,劣者去邊塞為一年期戍卒。

這兩年可以連續服役,也可以分開服役。當然,這郡國兵、衛士、戍卒并非全都是征調來的正卒,也有募兵。

正卒隻用在軍中服役兩年,募兵則可長期留在軍中:前者隻發口糧,後者還可領到月俸錢。

二是戍邊,正卒每年都要到邊塞為三日戍卒,這是前秦遺留下來的慣例,延續到此時已不合時宜了。

先秦時邦國地小,去到國境隻需要半日或一日,戍邊三日其實不過等于出一個公差。

可秦漢王土方圓萬裡,用數月時間趕路,最後隻戍邊三日,怎麼算都是賠本的事情。

于是,戍邊可以用錢代替,一日百錢,三日共300錢,也就是樊千秋要交的過更錢。

大司農收到這過更錢之後,恰好就可用來給一年期的戍卒和招募來的戍卒發放俸錢。

三是更役,每年一個月,就是到本郡縣充當各種各樣的“役卒”,隻有口糧無俸錢。

這更役當然可以不服,每年隻要向府衙繳納兩千錢的踐更錢,就可以免去更役之苦。

樊千秋去年也沒有服更役,所以在錢萬年催征的賦稅中,也有更賦2000錢。

籠統算下來,一個男子若能活過五十六歲,那所要承擔的徭役仍然非常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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