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于樹林侵犯案的男子是蒙面的,沒人見過他的樣子。
潘珍妮隻是憑聲音認出,覺得吳江就是蒙面男子,這并沒有說服力。
第二,吳江解釋自己案發時在家睡覺,同樣沒有辦法證實他到過案發現場。
第三,就是他手臂上的牙齒印,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了,牙齒印早就看不出來。
吳江說自己是被抓傷的,這個說辭,也能成立。
一切都隻是猜想,實在是證據不足,而且案件并沒有實際性的“造成傷害”,很難上法庭,警方隻得釋放了吳江。
可偏偏這兩人的社會背景關系懸殊,吳江隻是個超市職員,沒錢。
潘珍妮很有錢,況且她認定吳江就是當初要侵犯她的蒙面人,她一定要讓吳江坐牢。
她請了最好的律師,同時對外宣傳——
潘珍妮将自己塑造成一個受害女性,女性面對侵犯,絕不能隐忍,必須發聲。
這件事對身為知名作家的潘珍妮實在太具有炒作價值,新聞越轟動,對她自身人設,以及新書的推廣都起到海量曝光。
網友們開始人肉吳江,更有吳江的好友偷偷和記者說,吳江這個人有特殊癖好等等。
警察迫于壓力,更加深入調查,對吳江手臂的傷口做倒推,用電腦模拟傷口是怎麼形成的,結果還是證據不足。
無法抓吳江。
但對于吳江的負面影響已經形成,超市辭退了他,他雖然對媒體大喊冤枉,可身邊的朋友已經對他竊竊私語。
而且潘珍妮依舊對外高調的說,“我已經找到證據了,很快就會公布。”
可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潘珍妮,侵犯案的受害者離奇遇害。
隻要潘珍妮一死,那侵犯案徹底結束。吳江自然成為最主要的嫌疑人。
可是吳江,卻擁有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據。
根據潘珍妮的遇害時間推測,是在夜晚九點半到十點,火災是發生在十點半。
吳江說案發時自己一直呆在家裡,他一個人住。
他有兩個時間證人:
晚上九點,他在村口小賣部買東西,小賣部的老闆能為他作證。
晚上十點半的時候,他在網上預約了一個女按摩師到家裡為他按摩。
吳江的家是在距離仙俞村二十公裡外的喜雲村。
喜雲村建在半山,隻有一條盤山公路下山。
從喜雲村到仙俞村,直線距離雖然是二十公裡,但是算上繞來繞去的路程,至少需要一個小時。
吳江沒買車,也沒叫過車,也沒騎摩托,警察并沒有在全球眼監控發現,有任何吳江出去過的證明。
撇開縱火不說,換句話說,吳江如果要殺潘珍妮,他往返兩地的路程——至少需要兩個小時。
而他兩個時間證人,九點的小賣部老闆,十點半上門的女按摩師,正好讓這宗謀殺案變成了不可能。
他與潘珍妮有仇,他有謀殺潘珍妮的動機,可他也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
第二名嫌疑人是潘珍妮的閨蜜提供的。
這人是個男的,不知道真名,網名叫“推理男仆”。
從名字就能看出,這個人是推理小說的狂熱愛好者,謙卑地稱呼自己為推理之門的男仆。
半年前的某日,潘珍妮和閨蜜在餐廳吃飯,有一個頭發長長的,看起來很孤僻的男子走了過來,他就是推理男仆。
他很誠懇地對潘珍妮說,“我很有實力的,你是推理界的頂級作家、編劇,希望你能看看我寫的這本推理小說。保證你會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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