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族中修煉倆天的林夕突然想出去看看了,畢竟按照原身的記憶,作為一隻舔狗,不僅不去舔了,連門都不出了,竟然沉迷于修煉,這跟染上學習有什麼區别???不妥,非常不妥,所以林夕決定放松放松。
再翻翻記憶,林夕大驚,原身竟然沒碰過任何一個女人!作為一個大家族的廢物少爺,原身竟然如此潔身自好,按照道理來說,舔而不得的人要麼沒錢要麼沒勢,可原身兩者都有,但竟然不在被拒絕後随便找人洩火,屬實不可思議。難不成是這具身體不行?林夕想到這,連忙檢查身體,還好還好,不是身體的問題。
“不應該啊,按照我看小說的經驗,這種富家公子哥不應該是花花公子類型的嗎?難不成沈清歡那女人真的有那麼好看?”林夕想不明白,便不想了,戴個草帽就出門了,别問為什麼帶着,這不帶到處都是打招呼的人,要怪就怪林夕現在的身份太香了。
“有一說一,這裡的東西是真好吃。”某個攤位前,林夕一臉滿足地吃着不知道什麼肉,商家說是什麼龍肉,咋也不敢問,萬一是真的呢?反正也不貴,隻要幾百靈石,這東西林夕儲物戒指裡要多少有多少。原本林夕還想找家看着豪華的酒樓吃的,但一想到前身吃的酒樓菜。唉,還是太高貴了,平民果然還是隻配吃地攤,這種在地攤上可以任意橫掃的感覺不要太爽啊!
“老闆,來200串烤龍筋。”正當林夕吃的香時,一個聲音引起了林夕的注意,拜托,大家都10串10串的買,突然有個人要買空,不得看看什麼身份?
林夕看着等肉的人,頓時一愣,這一張平平無奇的臉,乍一看沒什麼特殊,再一看還是沒什麼特殊,可以說是再普通不過了,就是因為太普通,林夕才感到疑惑,這人吧,多多少少有點特點,就算是大衆臉,也會有些許不同,可突然一個過于普通的人出現,就明顯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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