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你身上有我的香水味~~~雲向笛聽到死神的話,第一反應就是否認,那隻戒指和挂墜可不是他的,死神真正的後代應該是戒指和挂墜的原主人才對。不過死神的态度實在是太激動了,所以雲向笛沒有直接說出來,他怕自己會刺激到死神。他後退了一步,走出了那些禮物的包圍圈,然後小心說道:“死神大人,這裡面恐怕有什麼誤會,我的祖上,據我所知根本沒有巫師血統。”死神卻不信雲向笛的話,他問道:“你沒有巫師血統,為什麼身上會有我的黑魔法氣息,又為什麼會認得我手裡這盆還魂草?”“大概是因為這兩樣東西。”雲向笛說着從項鍊裡拿出了戒指和挂墜,對死神說道:“這是我偶然得到的兩樣首飾,據我的巫師朋友說,這是兩樣黑魔法物品,我想或許是因為我長期帶着它們,所以您才會感覺到我身上的黑魔法氣息。”死神一看,立刻認出這隻戒指和挂墜是自己生前經常佩戴的物品,它們沾染了他身上的黑魔法氣息,如果雲向笛長期帶着它們,确實也有可能會間接染上他的氣息。隻是這兩樣首飾是他們家族祖傳的東西,絕不可能遺落在外才對,死神不明白它們是怎麼到雲向笛手裡的。死神的頭上依舊罩着他的大兜帽,雲向笛根本看不出他的臉,但是他還是從死神身上看出了他的疑問,便說道:“這兩樣首飾都是在賣舊物的店裡當做麻瓜物品買來的,戒指就是紐約買的,而挂墜是我男朋友在英國買了送給我的。兩樣東西的來源我都不清楚,如果這是您的東西,我可以将它們還給您。”這兩樣東西既然是死神的,那它們一定有什麼特殊的地方,白送出去讓雲向笛有些可惜,但是想到自己有求于死神,把東西送出去也能換個人情,也就沒有什麼不願意的了。反正他也不會魔法,東西放在他手裡也是沒用的。死神從自己的鬥篷裡伸出了一隻手來,和雲向笛想象中的骷髅狀的手指不同,死神的手非常漂亮,皮膚白嫩細膩,手指修長纖細。唯一符合他的身份的,就是那十根像鈎子似的的尖尖的黑色長指甲。但那十根指甲看着也并不醜,與死神這身打扮配在一起,看着很是和諧。而且如果仔細看,那黑色的指甲上似乎還有一些奇特的花紋,弄得簡直跟做過美甲一樣。這個發現讓雲向笛有些驚訝,不過也隻有一點點而已,在看到死神抱着一盆植物出來的時候,他原本對死神的那點敬畏心就完全被死神自己給打破了。何況經過這幾分鐘的交流,雲向笛發現,死神的性格也有那麼點的讓人一言難盡。正常人(死神)誰會這麼随随便便的認親啊,别說知道個名字,查個資料,連個照面都沒打過就這麼笃定的準備了這麼多禮物,是做事不過腦子呢還是不過腦子呢還是不過腦子呢?雲向笛在心裡默默吐槽着,一邊把戒指和挂墜放在了死神的手心裡。死神接過這兩樣東西,用一隻手按在上面,然後突然從嘴裡發出了一些雲向笛聽不懂的音節來。雲向笛猜測這應該是什麼回溯時光的咒語,因為在死神念完之後他的手掌上方就出現了一些畫面,畫面裡的場景變換的非常快,一開始裡面的人穿着中世紀的衣服,手裡拿着魔杖住在城堡裡。後來随着裡面的人的衣服越來越新潮,他們的居住的城堡變成了普通的小樓,小樓再變成破屋爛瓦,而那些人手裡的魔杖也逐漸消失了。到最後,最後一個擁有這兩樣東西的人死了,然後它們就被擺進了店裡,再輾轉着到了雲向笛的手裡。短短不過一兩分鐘的影像,展現了一個純血貴族家族在幾百年内敗落的曆史,死神看着這些,沉默了下來。雲向笛不知道死神現在是個什麼感覺,但他自己看了卻是情不自禁的有些傷感。雲向笛算起來三輩子都是出身富貴的,看到死神家的事情,他就不免想到了自己家。前兩世的不說,單單這一世,斯塔克家族看起來如此顯赫,但是這種狀況又能持續多久,托尼已經把斯塔克家族發展到了鼎盛狀态,接下來必然會走向衰敗,這就是自然的規律,雲向笛隻希望這些事情發生的晚一點,至少他不想親眼見證這些。想到這些,雲向笛又不由生出了一些感慨,修了五百年的仙,他倒底還是看不穿。不過也是,他要是看的開,當時一恢複記憶就該避開俗世找個深山老林閉關修煉,何必賺錢,何必認親,又何必找個男朋友呢,正是因為看不穿才會貪戀紅塵繁華不願遠去。不過如今就算突然頓悟了,他也不會抛開現在的一切隐居山林。凡人能活多少年呢,就算雲向笛給托尼和小唯尼吃些仙丹妙藥,能活到一百五十歲左右就是極限了,而這麼點時間,對雲向笛來說實在是不算什麼,大不了他陪他們過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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