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對啊……”唐骥笑得意味深長,“誰會特意提着人走呢?要麼這劫匪腦子不正常,要麼,就不是正常人。”顧頤看他一眼:“這不一個意思麼?”“一個意思?”唐骥笑笑,似乎還想再說什麼。但他們已經走到了街口,張政等人都在那兒,一見唐骥出來,張政先就貼了上來:“唐少怎麼這麼久才出來?到底出什麼事了?把我們都急壞了,正想進去找你呢!”唐骥一個猝不及防就被他摟住了手臂,幾不可見地龇了龇牙,趕緊往旁邊閃閃,裝做伸手去褲兜裡摸鑰匙,不着痕迹地推開了張政:“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現在沒事了,走吧?”張政并不想輕易就放過他:“裡邊究竟出什麼事了,唐少還沒跟我們說呢。”“就是有個人被搶了。”唐骥聳聳肩,“挺巧的,可能就是領班說的來送貨的。他也沒受什麼傷,自己不報警,就不關我們事了。”“真有人搶劫啊?”張政捏着蘭花指驚呼,“唐少怎麼知道的?海天這是怎麼回事,怎麼連自己門口都擺不平!”“那誰知道呢。”唐骥毫不在意地敗壞着海天的名聲,“看着挺不錯的,沒想到也這麼不安全。下回我都得考慮考慮,還敢不敢來了。”“唐少怕什麼啊……”張政的眼睛粘在他身上,腦海裡還不停回放着唐骥剛才縱身翻過一道欄杆的矯捷身姿,恨不得馬上就能化到他身上去,“看唐少剛才的身手,真是利索,練過的吧?”“哦,學過幾天散打。”唐骥邊說邊往車旁邊走,“時候真不早了。張少,睡得太晚傷皮膚,下次有空再聚。”獵食者“哎喲——”張政捂住臉,從指縫裡又抛了個媚眼,“唐少說得對。那下次再聚,唐少可一定得來。”“來來來。”唐骥一邊敷衍一邊趕緊上車,把車門關了才長籲了口氣,“我的天呐,這位張少的脾氣——他見誰都這樣?”當然不是,他隻有見了你這樣的小狼狗才會化身美男蛇——雖然不大美。顧頤心裡吐槽了一句,表面上卻還是淡淡的:“我不太熟悉張少。”“哦——那熟悉李少嗎?”唐骥在副駕上轉過臉來,滿眼的壞笑,“我可是看出來了,李天翌對你念念不忘啊。”張政對你才是要念念不忘了。顧頤默默地在心裡說,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唐總,現在回公司嗎?”“啊?公司啊——”唐骥擺了擺手,“算了,今天就當給你放半天假好了,感謝你陪我出來這一趟。你不是住濱江路麼,離得不算太遠,先送你回家吧。哎,你是穿41碼的鞋吧?借我一雙穿穿。”“鞋?”顧頤低頭看了一眼,裝做剛剛發現的樣子,“唐總的鞋怎麼了?”唐骥打了個哈哈:“突然就張口了,質量不行。”“我隻有舊鞋子。”顧頤一邊開車,一邊在心裡飛快地回憶了一遍,确認自己屋裡并沒有什麼可疑的東西。要借鞋子,自然就要進他的住處,唐骥對他的疑心,仍舊還沒有消除。“借我穿一下,明天還你新的。”唐骥往椅背上一靠,“你這總住地下室也不是個事吧?我聽說海天給的錢也不少啊,就沒找間好點的房子?”“主要是離市區近,找工作很方便。”顧頤目視前方,仿佛沒發現唐骥打量的目光,“而且海天的底薪也不算多,主要靠小費。我在這上頭——并不擅長,而且還需要補貼家裡。”顧義是每年都會往家裡寄錢的。“也是。”唐骥聳聳肩,“酒吧那些人不識貨,倒是浪費了你的手藝。不過,你在哪兒學的那麼正宗的英式調酒?”“以前跟一個朋友學的。”顧頤把從心底泛上來的一絲苦澀強壓下去,淡淡地回答,“他也說我有英式調酒的感覺,不過我自己倒分辨不出來,其實就是不習慣做那些花哨的動作吧。”唐骥又摸了摸下巴,也不知是相信還是不相信:“是嗎?那你可真是天賦過人了。馬天尼說起來簡單,要調好可不容易,不但要有好手藝,還要熟悉自己使用的酒的味道……”顧頤簡單地回答:“那個朋友倒是很喜歡收藏酒。他藏在卧室裡的酒有五十多種,我有幸嘗過。”酒庫裡的就更多了。“有意思。”唐骥笑起來,“你這個朋友能介紹給我認識一下嗎?難得遇到一個同好。我在國外也喜歡這些,但很難找到國内的白酒和黃酒。”他說得興緻勃勃,顧頤卻兜頭給他澆了一盆涼水:“他已經不在了。”“啊?”唐骥怔了一下,“抱歉,我沒想到——那個,節哀……”顧頤搖了搖頭,沒有再說話。的确,那個人在他心裡,的确已經是不在了——那個教他調酒,教他品酒,并且借機灌醉他的人,已經不在了……這個不太愉快的話題終于讓唐骥沉默了,于是顧頤得以耳根清淨地把車一路開到了自己的住處,帶着唐骥走進了地下室。淩晨四點鐘,走廊裡靜得像個墳墓,隻有唐骥和顧頤的腳步聲在響,一前一後,聽起來居然有種奇異的和諧。唐骥打量着一排簡陋的門:“安全嗎?”“沒什麼可偷的。”顧頤打開門,做了個請的手勢,“地方不大。”地方的确不大,兩個身高将近一米九的成年男人擠進去,就顯得更擁擠了。顧頤站在門邊,環視自己的房間:“抱歉,隻有白水……”“冰箱也沒有?空調也不裝?”唐骥也環視四周,“這屋子夏天會很悶熱吧?”“空調貴,電費也貴。”顧頤示意他可以在床邊上坐下,彎腰去床底下找鞋,“夏天的時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巴克蹭空調。唐總不是也住過地下室?應該知道的吧?”唐骥咧了咧嘴,沒說話。他是住過地下室,但大概總共也就住了一個星期,而且正是不冷不熱的秋天,還真沒過過蹭空調的日子。其實說實在的,這屋子現在就挺悶熱了。魔都的梅雨季已經快要來到,牆角泛起灰色的水氣,可以想見等到了雨季,那裡說不定會長出蘑菇來。“你也不容易……”唐骥情不自禁地說了一句。當然他是經過各種曆練的,其中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貧民區裡生活三個月,但那終究是不一樣的。顧頤把一雙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語氣淡然:“大家都不容易,我還算過得去。”唐骥又咧了咧嘴:“你這種心态真是難得。哎,鞋很合适,看來咱們倆的腳一樣大啊。”“真是榮幸。”顧頤把他換下來的鞋放進鞋盒,找了個袋子裝起來,“唐總要拿走嗎?”唐骥頓時樂了:“顧頤你可真賢惠。都破成這樣,不能穿了。”“如果唐總不要了,也請把它帶出去扔進垃圾箱。”顧頤把袋子塞進唐骥手裡,向門的方向做了個手勢,“唐總應該還有事,我就不耽擱唐總的時間了。”“你連杯水都沒給我喝呢。”唐骥抱怨着,不過手機适時響了起來,打斷了他,“算了,下回來再喝。我走了,你早點休息吧。”關上門,顧頤有一種送瘟神的感覺——終于走了,還帶走了自己一雙鞋。今天發生的事情太多了:冰藍,黃毛,還有搶劫黃毛的那個——怪物。顧頤微微閉眼,試圖回想那副情景——昏暗的小巷裡,牆壁上有一塊奇怪的陰影,在黃毛經過的時候,一隻蝙蝠突然從陰影中展翅飛起,一直撲到黃毛身上,爪子大力掀開頭盔的同時已經露出尖銳的犬齒,沖着頸部搏動的位置咬了下去。蝙蝠的确有一張奇怪的臉,因為口鼻部分的複雜結構,放大來看的時候完全就是個怪物,黃毛并沒有看錯。而他的感覺也同樣正确,的确是有兩顆牙齒曾刺穿他的動脈血管,但這個過程很快,分泌的唾液在幾秒鐘之内就會讓獵物失去知覺,十幾秒鐘之後牙齒縮回,唾液開始促進獵物皮膚愈合。往往等獵物醒來的時候,齒痕便已經很不起眼,而麻醉效果猶存,很多獵物甚至會想不起自己經曆了什麼。但是黃毛身上的反應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傷口的愈合速度。顧頤計算了一下時間:如果唐骥追了出去,那麼很可能他趕到的時候搶劫者剛剛吸完血,那麼再到顧頤過去,中間相差不會超過三十秒鐘,而這三十秒之内,黃毛脖子上的傷口已經完全愈合了。這個愈合速度太快了,已經超出了正常的範圍,顧頤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快的。據他所知,即使是現如今存世最為高階的五代血族親王也做不到。另外,就是搶劫者唾液在黃毛身上存留的時間。一般吸血鬼的唾液在停止吸血之後會逐漸自獵物體内揮發,就像顧頤在黃毛脖子上看到的兩個紅色圓點,那就是唾液在揮發。當然,這需要借助一點血族的特有魔法,而異族是看不到的。顧頤記得清清楚楚,當時那兩個圓點是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消退,這種揮發速度也遠超過正常範圍,否則黃毛不該醒得那麼快的,而且還對昏迷之前發生的事情記得頗為清楚。唐骥到底看到了什麼呢?顧頤真想把他揪回來好好問問。黃毛身上的腰包被大力撕開而不是拉開拉鍊,所以唐骥過去的時候,看見的很可能還是一隻蝙蝠,或許——就是他在海天後門曾經看見的那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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