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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頁(第1頁)

朝曦畢竟是大夫,在村裡挺受人尊敬,給人看病,人家沒錢了就送些雞蛋啊,肉之類的東西,有時候病治好了,為了感謝她,也會送些東西過來,她隻有一個人,其實吃不了那麼多東西,很多都跟隔壁劉大娘分享了。

她羨慕劉大娘,有丈夫有孩子,每天一家子熱熱鬧鬧的,雖然劉大娘總是抱怨,說她丈夫不務正業,整天除了遛鳥釣魚,什麼都不會。

朝曦想想沈斐,好像也除了遛鳥釣魚擅長以外,其它什麼都不會,連根小白菜的秧都插不好。

他還是個瘸的,自己照顧不好自己,朝曦每天都要花時間跟在他身後看他遛鳥釣魚,可為什麼一點不覺得難受?

莫不是劉大娘在偷偷炫耀?

可她的表情,語氣也不像炫耀,更像恨鐵不成鋼,她希望丈夫可以頂一片天,朝曦……

沈斐還是繼續這樣就好,每天多吃點,多出出走走,不要老是待在屋裡,對他的恢複不好,朝曦真不需要他做什麼,他能自己白白胖胖就好。

許是經常幫助劉大娘,劉大娘話多,拉着她又多說了些話,朝曦擔心屋裡沈斐和藥膳,推辭要走,劉大娘叫她等等。

她跑進了屋,出來時手裡拿了一套衣裳,離約定取衣裳的日子還早,劉大娘是先把做好的一套拿來。

花布實在是大,做了裡外兩層,同色的衣裳,隻需再做一套亵衣便可。

很厚的料子,沈斐也不經常出門,足夠擋風了,朝曦捧着衣裳,心裡甚是開心,迫不及待回去,準備先給沈斐套上。

她回去的時候路過外屋,瞧見熬了藥膳的砂鍋頂了蓋子,不管裡面的食物會被頂出來,朝曦無奈停下腳步,将藥膳拿下來,擱置在一邊,然後進屋去找沈斐。

很意外,沈斐又醒着,他今天已經醒來三次,是個很大的進步,長此以往說不定能擺脫莊周夢蝶症。

朝曦将衣裳撐開,獻寶一樣給沈斐看,“沈斐,劉大娘做好了一套,提前給我了。”

按照沈斐的碼子做的,應該不會出現太大或者太小的情況,“你有新衣裳穿了。”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緒感染,蒼白的臉上難得多了一絲笑,也沒管那衣裳是不是女孩子穿的,配合撐起上半身,任由朝曦給他脫了裡衣,換上幹淨的亵衣,然後套上新衣裳。

劉大娘的手藝不錯,衣裳剛好不大不小,稍稍有些長,遮去了沈斐半隻手,隻有指頭能露在外頭。

冬天了,稍稍長些沒關系,省得進風,裡面也可以套件厚些的衣裳,外面一裹完全看不出來他穿得多厚。

還要再添置一件長些的披風,可以将沈斐從頭裹到腳,既然城門口的官兵少了,說不定可以進城買幾身衣裳。

實在不行布料也可以,買女孩子的,回來給劉大娘做,現成的沒沈斐穿的碼,沈斐太高,朝曦這樣的都很難買衣裳,她隻能買些花色的男裝,女裝小。

如今的衣裳鋪跟她有仇似的,有時候瞧見花色的裙子,心裡十分喜歡,一打聽,小了她兩個碼,店家還非說她可以穿,往身上一套,最多能遮到小腿肚子,店家睜着眼睛說瞎話,道很合适雲雲,朝曦險些沒忍住揍她。

現做的衣裳貴,朝曦舍不得給自己買,給沈斐倒是舍得,眼都不眨錢就花出去了,剛得的十兩白銀準備拿去給劉大娘,就說自己要照顧醫館不方便離開,托她進城買布料。

不買男裝,那些人搜查沈斐唯一的标準就是男子用的東西,朝曦把他僞裝成女子,或許能躲過去。

她想做就做,當即給這人挽了個女子的發髻,還插了一根钗子,沈斐本來長的便好看,擦了粉,塗了妝,掩蓋住他男性化的一面,讓五官更顯精緻立體,蒼白柔弱。

再加上一身衣裳,竟意外和諧,從上自下挑不出毛病,他站不起來,坐着瞧不出到底多高,也許會覺得骨架比尋常女子大了些,不過沒法細比,應該不會惹人懷疑。

朝曦給這人換女衣,化彩妝,這人一言不發,全程配合,沒有半分掙紮和意見,比想象中順從。

也許他也不想被那些人找到,難道那些人會對他不利?

還是說相處這麼久,他舍不得走了?

怎麼想都覺得不可能,沈斐肯定是為了腿,亦或者那些人跟他不是一幫的,畢竟他是因為受了重傷才掉進山谷的,身後必然有人追殺他。

反正不管什麼原因,他願意配合,不想走,對朝曦來說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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