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寫完了。
這本書原來不是這個樣子。
這本書寫的很粗糙。
原計劃是寫到五十萬字左右,算是第一部,試一試網文的寫法,看自己有沒有那個能耐,但一開筆,就停不下來了,後面的狗尾續貂,不過是縮寫而已。
按文友們的留言,錯别字多。不僅僅是錯别字,連名字都寫錯。我想我已做了最大的努力。隻好說聲抱歉,再唱一句我們那個年代的歌:
我沒忘記你忘記我
連名字你都說錯
證明你一切都是在騙我。
之所以匆匆收筆,原因有二。一是再臭的裹腳布也有頭,再長的故事都有尾。每一代人有他們特定時代的故事。二是實在寫不動了。去年六月底開筆,到現在八個月,一百多萬字都是手機上一筆一畫劃出來,每天四千多字,中間隻請過兩天假。每天早上,要活動好久才能恢複手指麻木的感覺。
曾有留言,不大相信是手機上劃出來的。沒有必要矯情,一個七十年代農村代課點上小學的農家子弟,隻會筆劃輸入。我想,這一句就夠了。
還有沒有填完的坑,如周大毛這條線,如姜風枝。所以用了狗尾續貂的方式,算是一個交待吧。
這是小說,不是傳記。
老摳算是活了一甲子。種過地,扛過槍,打過工,各式各樣的活都幹過,唯獨體制内沒有幹過。所以,書裡的故事都是杜撰,切勿對号入座。有留言說寫的某地某人,還言之鑿鑿,但任何一個藝術形象,都是許多素材的集合,事實上,這本書寫了劉昆、張暢、衛總等一夥六零後七零後的事,因為,隻有這個年齡的人才會屬于那個時代的故事。
曾有很好的朋友,看了本書說,你應該繼續寫下去,把劉昆在任的故事講完。不講了,這些年來,每一個貪官的審判記錄都說的清清楚楚,我再寫,無非是鹦鹉學舌。
這也是本書的初衷。
之所以描述了太多的日常瑣碎生活,因為,生活本身就是這個樣子。還有,無非就是想寫三個字:為什麼?有一個讀者的留言很有意思:主人公在多章節中隻是陪襯,七扯八拉主題不突出。恭喜,你說對了,貪官的頭上不會從出生就刻上貪官兩個字,還有一句老話:咬人的狗是不會叫的。雖不貼切,大體如此。水有源,樹有根而已。哲人說過:人類從曆史中學到的唯一教訓,就是沒有從曆史中吸取任何教訓。
此話不假。
關于下本書。
計劃是有的,想寫寫關于六零後的故事。嚴格意義上說,六零後是一個很特殊的群體,改革開放,是鄉下人能夠自由呼吸城市空氣的開始,而六零後是當之無愧的排頭兵,我也是其中之一。
但很是糾結。
我不是專業作者,連碼字匠都算不上,隻能算一個愛好者。就寫作而言,如果說别人開着汽車在高速路上飛馳,那麼我隻是一個鄉間小路上的步行者。還有我的文筆,似乎不适合這個平台。再想想吧。
謝謝你,看完我寫的字。
摳叔于甲辰年正月初九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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