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謝妙話鋒一轉,突然就從溫溫柔柔的姑娘變成了得意又傲慢的拜金女:“我跟你就不一樣了,其實啊,我也不是本地人,可是誰叫我找了個本地的男朋友呢?長得比你帥,個頭足有一米八七,身材還好,最重要的是家裡有錢!”
水汪汪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你不知道啊,其實追我的人可多了,但我精挑細選,要不怎麼說女人嫁人就是第二次投胎呢,可不是嘛!誰不喜歡有能力的男人啊,還能幫我弄到首都戶口。實不相瞞,我其實對我男朋友一點感情都沒有,就是看上他家世而已,我能進首都公安局,也是我男朋友幫忙的,這就是有錢有勢的好處啊。所以我覺得你也不要怪你老婆,她可能也不想跟你離婚,但誰叫你太沒用——”
“住嘴!住嘴!操你媽——”李峰突然激動起來,從審訊椅上掙紮,如果不是戴着手铐,他甚至能撲過來殺了謝妙。
謝妙卻還不停:“怎麼了,這就受不了了?你這麼聽不得實話嗎?你殺人的時候是不是也是這副猙獰的表情?可那又怎樣呢?你就是把所有比你強的男人殺了,這世界上也多的是能給老婆孩子提供穩定幸福生活的人,你永遠都比不上他們,你真是個可憐蟲。”
李峰啊啊啊大叫起來,此時此刻的他終于不再維持被抓捕後那副唯唯諾諾的畏縮模樣,而是兇态畢露,跟操刀想要殺謝妙時那樣,咆哮着:“但我殺了他們!不是想離婚嗎!不是要把兒子帶走嗎!那就都去死!去死!去死啊!”
謝妙冷眼看着他,利落地把頭發又紮起來,拿起筆:“那麼請你把你的犯案過程詳細地說一遍吧。”
李峰吼完了,發現兩個警察都冷冷地看着他,誰都沒給他多餘的眼神,好像他是這個城市的垃圾一樣,他越發不滿、憤恨,流露出的憤世嫉俗的态度,跟平常判若兩人。
再加上采取的指紋與現場采集到的一模一樣,兇器也被找到,李峰是這樁連環滅門案的兇手,基本已經是闆上釘釘的事實。
他似乎也知道自己逃不掉了,不是什麼都不說就能躲過去,于是他也幹脆地交代了。
原因很簡單,他不甘心。
畢竟是讀過書的,心高氣傲,覺得自己跟其他人不一樣,可事實就是做普通工作他學曆不夠,做苦力活他體能跟不上,工地多勞多得,他賺得也不比别人多,家裡老婆帶着孩子過得很辛苦,而李峰這人雖然沒什麼能力,但對着老婆孩子卻常常吹牛,給他們畫大餅,告訴他們早晚有一天帶他們到首都生活。
可首都是什麼地方?
一個民工,怎麼可能把老婆孩子帶過來?
孩子生了一場大病,他還在首都打工,家裡又沒有父母,老婆帶着孩子跑得心力交瘁,為數不多的存款也花了個精光,貧賤夫妻百事哀,這話放到現代也同樣适用。
離婚後,李峰整個人都渾渾噩噩的,他無家可歸,便留在工地上,工頭說給他開工資,就讓他守着工地。李峰想去買包煙,便看見了那個在超市門口玩耍的小孩兒,進去跟老闆閑聊了兩句,老闆聽說他也是外地人在首都打工,還額外送了他一包,收銀台被拉開的時候,李峰瞧見了裡面大把的鈔票跟硬币。
随後老闆娘出來,笑眯眯地對老闆說做好了飯,讓他準備關店,一家人吃團圓飯。
李峰走到門口的時候,突然惡向膽邊生。
沖動隻是那一瞬間的沖動,但卻再也無法回頭了。
他讀過書,也蠻喜歡看推理小說,因此他用孩子威脅妻子綁住丈夫後,在超市裡找了幹淨的橡膠手套戴上,哪怕老闆哭着求他别傷害他老婆孩子,李峰也沒有饒過他——這個窩囊了半輩子,總是活在謊言跟幻想中,不滿足于現狀又不肯上進隻想混吃等死的男人,終于發現自己也能成為神。
掌握他人生死的神。
接下來他便瞄準了那些特定人群,都是外地人,在首都穩定下來的,不僅如此,他還記得走監控死角并且破壞攝像頭,接下來的每一次作案都比上一次更加精進,直到第四次,前妻告訴他她已經再婚了,對方也是二婚,沒有孩子,對兒子很好,讓他不要再聯系她。
沖動的李峰才會在第四起案子的女性受害者身上刺了好多刀,他恨前妻,也恨那個二話不說跟着前妻走的孩子,但也許他更應該恨的是自己。
交代完後,李峰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樣,短暫的“神”從他身上離去,他不過是個令人作嘔,随意剝奪他人生命的罪犯。
謝妙走出審訊室,把外套從大管手上接過來穿上,李峰還在那念叨着女人嫌貧愛富雲雲,完全不知道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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