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舊是每天做好早餐,隻不過不再陪張可儀吃完一起上班了,她早晨醒來,隻見他留下的做好的早餐。
桌子上多了一張便簽——今天有空的話來趟我公司吧。
日子這麼快就到了嗎?是找去談離婚的事情嗎?
與其想來想去想不明白,不如抓緊忙完過去看看倒底要說什麼。
“來這麼早啊?你先坐,我還差一點。”方以陽還在忙工作,張可儀就靜靜坐在他辦公室的沙發上看着他。
劍眉星目,周正大氣,是怎麼看都不會膩的程度。張可儀就這樣靜靜地看着。
心裡緊張得很,還要強裝鎮定,方以陽一有什麼動作,她就立刻機警起來,很是拘謹。
“你要是不自在的話,就出去找他們玩一會,我應該很快就好。”他倆都很敏感,她這樣,方以陽很難察覺不到。
張可儀點點頭往出走。
出來之後立馬輕松很多。
手頭不忙的,都來陪張可儀。
“老闆娘,你可太曆害了,這麼久了居然能翻案。”格格豎起了大姆指。
“還好了,還好了。希望他更好嘛。”
“老闆娘”這個稱呼叫得張可儀心歡喜,随即感到失落,很快就不是了。
這段時間接觸以來,方以陽雖然怯懦,對什麼事都是一幅無所謂的态度,但心底是善良的,看得出來他很喜歡張可儀,喜歡得不得了,張可儀隐約感覺得到。
這是通病,無論哪個時期的張可儀都不怎麼會正視自己的感情,稀裡糊塗地把感情處理得一團糟,所以說她更合适不需要考慮感情的契約合作。
在這方面的愚笨慢熱像是天生的,不知道二十八的自己怎麼喜歡上的,反正這段時間相處,她有點說出不上來的喜歡,她又不想承認這屬于喜歡,把這種感覺歸類為——定性,已經确定好了。
因為她一開始就知道他是自己的丈夫,他們還有一個孩子,所以她的角色是一位妻子,妻子喜歡自己的丈夫不是很簡單嗎?像是在履行劇本的設定。她選擇聽從二十八歲的自己的選擇,也有一種這樣的感覺,不得不聽,聽了不會出問題,不聽的話,她也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她會時常想起方以陽,還想問問他在幹嘛、什麼心情、一會打算幹什麼……她把這一切歸為是自己太無聊了。
她也擔心方以陽遇人不淑造成的爛事,她希望他更好,也希望自己承受了方以陽這麼多的好,也能為他做點什麼。
她不知道這算不算喜歡,算不算愛,便把這些抛之腦後,隻管去做不問理由,問就是——想去做。
綜上所述,張可儀對喜歡和愛沒有概念。
心有所喜她很開心,懂得珍惜,心無所喜,她也無所謂,失去心頭所喜,會生氣,會傷心,會到惋惜,像看了一本無辜主人公卻死得最慘那樣惋惜。但是少了共情,她發出的情感很少能準确實施,也更難感受到别人的回彈。
方以陽忙完從辦公室裡出來,走到他們人堆外:“不好意思啦,下次你們再聊,我們要走了。”
張可儀笑着與大家再見,跟在方以陽後面。
方以陽一步三回頭地看她,她走路慢,方以陽放慢步,與她并肩走。
“先帶你去一個地方。”他發動汽車。
“去哪?”她問。
他沒有回答。
先去一個地方?那之後呢?之後幹嘛?離婚還有這麼多講究嗎?還是不離婚了?在車上的每一秒,她都沒有停下思考,即使思緒亂成一團,也控制不住地去想。
被海水浸到的石頭上都帶着綠色的苔藓,海水拍打岸邊的石頭,浪花撫摸每一塊被拍打的石頭,替澎湃似火的海浪帶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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